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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外美发店强迫大学生贷款办卡,恶势力犯罪集团8人获刑

南京某大学西门旁一家理发店推出“洗剪吹十元”的优惠吸引学生,却以未经同意抹药水等手段,逼学生欠下贷款。11月1日,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对这伙恶势力犯罪集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…




钱被掏光,有的学生被迫欠下贷款


2017年9月,南京某大学西门旁一家理发店推出“洗剪吹十元”的优惠吸引顾客,但实则埋下陷阱,专找学生群体下手,采取未经同意抹药水、纠缠、滋扰等手段,强迫大学生办卡消费或者充值,仅检察机关查证证据确凿的案件就有二十五起。受害学生不但身上的钱被掏了个精光,有的甚至被迫欠下贷款。


“我和理发师说要洗一下头发,理发师说要给头发塑形,把我带进一个小房间,就给我头发上药水。我一看不对劲立刻拒绝,理发师说药水已经抹上了,必须付钱。”受害者小惠说,自己在小房间被多名理发师围着或软或硬的“劝说”,感觉不付钱就出不去了。


小康在这家店剪发时,剪到一半被告知头发太硬,头发就被抹上了药水。小康在小房间被好几个理发师团团围住,感到害怕的他在理发师的操控下,用支付宝余额、花呗、微信零钱,以及身上为数不多的现金勉强凑够了办卡费用。小康最终支付了2000元办了卡才走出理发店,而这相当于他2个月的生活费。


受害学生的经历大致相同。被店门口十元洗剪吹的广告吸引进店,理发师在聊天的过程中询问学生个人信息,然后强行给他们的头发上药水,并推销高额美发服务项目。一旦学生不同意,就以“药水已上不能退”为理由要求学生支付费用。同时,他们会提出可以办卡享受优惠,如果学生依然不同意,理发师会联合经理、店长将学生团团围住劝说办卡,期间伴随强迫甚至言语恐吓。被强迫交易的金额少则500元,多则4000元。


聊天套取信息,“黑话”交流对谁下手


该案中,37岁的单某逗为理发店大股东、32岁的李某为二股东,两人之下还有店长、美发经理、理发师等人。该团伙层级明显,管理严格,老员工会告诉新员工如何针对学生群体强迫办卡,以此提高业绩。


“他们一边给顾客理发,一边用别人听不懂的行话交流,商量决定对哪些客人下手。”该案公诉人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陈丽芳介绍,“一般都是聊天套取顾客信息,知道对方是外地学生后,感觉比较容易得手,就开始跟同伙打暗号。


由于该团伙作案对象是在校大学生,不少受害学生遭遇强迫消费后都自认倒霉。有的学生遭遇这样经历后,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心理伤害。检察官调查过程中,一些女生反映,看见这家店的招牌时都害怕,宁可绕道经过。


据玄武区检察院指控,2017年9月至2018年12月期间,八名被告人以软暴力手段,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情节特别严重,涉嫌强迫交易罪。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系恶势力犯罪集团,因此提起公诉。


庭审当天,八名被告人中有七名被告人的辩护人作无罪辩护,他们辩解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,仅仅是美发行业常见的推销办卡方式,而且大学生都是成年人,消费都是自愿的行为,并不能产生强迫交易的后果。


检察官认为,被告人选取的被害人属于学生群体,相对比较单纯,缺乏自我保护能力,理发过程中强行抹上药水的行为不可逆,理发师也不同意给他们洗掉,采取软暴力胁迫被害人就范,符合强迫交易特征。


“受害学生不仅掏光了身上仅有的20元钱,还通过支付宝、花呗借钱办卡,有的甚至被扣押身份证,这样的行为是自愿消费吗?”检察官当庭反驳。


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,8人获刑


玄武法院认为,被告人单某逗等以美发店为依托纠集在一起,以未经同意抹药水等方式并辅以纠缠、聚众滋扰等手段,分工协作,频繁针对周边大学生消费群体实施强迫交易违法犯罪活动,为非作恶,欺压百姓,扰乱经济、社会生活秩序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,属于恶势力犯罪。各被告人以该等手段作为经营方式共同实施犯罪,组成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,属于恶势力犯罪集团。





法院查明,该美容店的实际负责人单某逗强迫交易20次,其他人从4次至21次不等。


法院认为,被告人单某逗作为实际负责人,统一支配经营收入,属于首要分子,应对2018年10月6日起该集团实施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。被告人夏某金、张某江、李某作为决策、管理人员,组织、指挥、参与了全部强迫交易犯罪事实,应承担相应的责任。被告人程某、王某翔、王某武、宋某翔应对其参与实施的强迫交易犯罪事实承担责任。


据此,玄武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单某逗犯强迫交易罪,判处有期徒刑四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;其余7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罚金。


由于案件与大学生日常生活关系密切,该案在南京农业大学报告厅内公开宣判,约300名学生现场旁听。


记者了解到,检察机关已经督促被告人赔偿被害人的钱款,还分别向该大学及相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书,建议学校加强对学生法治教育,建议行政部门加强对学校周边营业场所的监管,强化学生合法权益保护。检察官特别提醒大学生们,遇到非法侵害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

来源| 通讯员 赵艳丽 宁法宣 扬子晚报/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万承源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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